各有关单位:
根据《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市2014-201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业已启动。现将评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
二、申报范围:凡是我市个人或集体在2014-2015年度编撰并正式出版的专著(含个人专业性论文集)、教材、译著或公开发表的论文、调研咨询报告,以及被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直部门单位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选。
三、申报方法:按照《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和《〈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文件见湛江社科网“社科评奖”栏目)。
四、要求:
1、请有关单位按规定组织好申报工作。
3、评奖工作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成果原件)原则上不再退还。
联系人:周斌
电话:13828259844
科技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