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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2014-201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6-03-01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市2014-201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业已启动。现将评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25日。
      二、申报范围:凡是我市个人或集体在2014-2015年度编撰并正式出版的专著(含个人专业性论文集)、教材、译著或公开发表的论文、调研咨询报告,以及被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直部门单位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选。
      三、申报方法:按照《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和《〈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文件见湛江社科网“社科评奖”栏目)。
      四、要求:
      1、请有关单位按规定组织好申报工作。
      2、申报的个人和集体,须认真填写《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可从湛江社科网http://eejian.net/ZJSKW/下载),并将申请表(一式五份)和申报成果(论文类和调研咨询报告类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著作类原件三份)先送交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电子档发送至gdousk@163.com,材料由学校审核后报市评奖办。
      3、评奖工作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成果原件)原则上不再退还。
 
      联系人:周斌
      电话:13828259844     
      电子邮箱:gdousk@163.com.
 
                      科技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