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广东省教育厅的申报要求,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办理成果登记,没有办理者请速办理,并将成果登记表及其电子版与报奖材料一起交科技处。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
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2.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14年6月1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
3.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2年以上。
4.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6.已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二、申报、审批程序
1.申报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申报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由该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数额不限。申报项目均须在上报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学校方可报送。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书的填写
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材料的要求
1. 学校负责网络推荐本校项目的电子版推荐材料,提名单位或提名人提名推荐的青年奖候选人和专家推荐项目的电子版推荐材料,可直接在网上提交。
2. 书面材料需提交推荐书2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三)申报时间
有意申报者可于2016年4月18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进行网络申报,网络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5日。书面材料务必于2016年5月17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科。
联系人:易丽平、联系电话:0759-2396153
科技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