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联盟项目。
二、总体目标
凝聚农业科技创新联盟资源,以财政资金为导向,围绕现代农业发展现实科技需求、关键技术研究、实用产品创制、重大技术推广,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的新体制机制,加强产学研合作,切实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为广东特色农业现代化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三、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补助标准与资金用途
(一)广东省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1.扶持方向。经省级农业(含畜牧、农机)推广机构推荐,并组织专家论证遴选确定,2017年重点支持以下7项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
①主要粮食作物绿色增产集成技术模式的示范与推广;
②柑橘黄龙病防控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④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⑤山地果品运输机械化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⑥水肥一体节水灌溉智能化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⑦无人机植保“统防统治”机械化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2.建设内容。
(1)重大农业技术的示范推广。将示范带动、现场培训、远程指导、信息化服务作为技术推广的主要任务,围绕申报的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市、县(市、区)农科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科研院校和示范基地、示范户的对接,探索“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农技推广站+农户”的链条式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促进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协作,加快我省重大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
(2)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云应用。实施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的相关单位,要以12316三农信息服务平台、“农博士”和“农技宝”等信息化应用为载体,实施农业科研、推广、教学单位和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科技服务云对接,每个项目、每个体系都要建立技术推广服务的微信群,加快推进农业科技的信息化,实现农业科技推广的精准化服务。
(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以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等为载体,结合实施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组织开展对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青年农场主等的农业科技培训,培养一批掌握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具备现代农业新思维、新视角的新型职业农民。
3.绩效目标。示范推广重大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主体为具备法人资格的各市、县(市、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成员单位优先考虑。
(2)要求以地级市为单位推荐本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方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与知识产权或技术推广服务、市(县)农科机构等相关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上报。每个地级市限在省的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名录内遴选确定1项推荐申报(含省直管县)。
(3)通过专家评审,全省遴选确定7个市承担实施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市与市的推广应用项目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5.补助标准。每个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约100万元。
6.资金用途。(1)用于重大农业技术知识产权购买服务;(2)购置推广应用相关的耗材耗能、农业生产资料等;(3)购置(租赁)推广应用相关的小型农业机械设备,水肥一体化设施,数据记录、分析仪器设备等;(4)补贴云平台信息服务费等;(5)与成果转化推广工作相关的其他支出等。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在岗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广东省农业技术需求研究与示范项目。
1.扶持方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2号)精神,重点围绕农业良种和现代种业、农业安全高效生产、生态农业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智慧农业和现代农业装备、农产品安全与加工及流通等5大技术研究方向,对接广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农业科研项目储备库)征求到的企业等单位技术需求,组织开展20个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
2.绩效目标。对接企业技术需求,组织开展联合科技攻关,有针对性地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促进农业企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3.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主体资格。依托广东省农业科技联盟成员单位中的科研院所、高校牵头组织申报。牵头单位具有长期从事相关专业或领域研究的工作基础和明显的技术优势;拥有承担本项目研发任务的学科带头人和相对稳定的技术队伍;具有开展技术研究与示范所必需的科研设施条件及运行管理经验。
——项目主持人资质。原则上应是一线从事农业应用技术创新五年以上的科技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该技术领域的学术基础和研究储备。
——其他要求。一是申报单位要针对5大技术研究方向,结合自身合作研究实际,自行登录“广东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综合服务”—“找需求”板块选择项目并联合需求企业组织申报;二是省直单位限报5项、地级市限报2项;三是已申报过2016年该专项及其它财政扶持资金的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组织申报本项目。四是联合开展研究示范的企业和参与单位需提供相关研究内容的佐证材料及合作承诺证明。
(4)补助标准。通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20个农业技术需求研究与示范项目,每个项目补助资金约30万元。
(5)资金用途。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围绕农业企业技术需求,开展相关研究与示范,切实帮助解决企业技术难题,为企业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广东省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
1.建设内容。
(1)建设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并完善功能。支持省级农业研究院所、农业高校建立孵化器,整合申报单位现有条件,打造“科技人才创业、成果技术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功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联盟的技术孵化作用和服务驱动能力。
(2)引进企业、人才、成果进入孵化器,促进产学研对接。为引进的农业科技企业、科技人员和创新创业大学生提供办公场所、申报项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支持;促进农业科技企业与农业大学、科研机构对接,高校、企业、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各级课题项目或者承接企业的研发项目,协同攻关、及时解决产业技术问题,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
(3)筛选优秀科技成果,孵化建立创业公司。筛选5家以上具有自身科技成果科技型企业或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进入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孵化,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产业化、规模化。
2.绩效目标。
(1)建成1个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
(2)遴选5家以上农业科技企业或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进入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孵化。
3.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主体为广东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成员单位中具备法人资格的省级涉农科研院所、农业高校。
(2)有5000平方米以上建设孵化器的单独办公场所。
(3)申报单位拥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
4.补助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全省遴选确定3个单位承担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每个补助资金约100万元。
5.资金用途
(1)孵化器硬件建设费用与条件设备购置;
(2)知识产权及其配套服务购买;
(3)农业科技企业、大学生创新创业补助;
(4)其他与推广工作相关的支出等。
(四)广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
1.扶持方向。根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广东省农业科技资源和科技创新机制,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2.绩效目标。
根据农业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拟定我省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实施方案;培训100名现代青年农场主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编写4套新型职业农民实用教材;培训100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负责人和师资;制作10万份新型职业农民广告宣传资料派发给农民工;树立1个新型职业农民典型,形成典型案例报告,在对现代青年有影响力的省部级报刊上专题报道;撰写并完成1篇以上的新闻报道;组织开展对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检查指导、绩效考评,重点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题示范行动进行检查指导,形成总结材料。
3.建设内容。
主要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青年农场主、师资队伍等培训,编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材,制作专题宣传材料等。
4.补助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全省遴选确定1个单位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补助资金约100万元。
5.资金用途。资金主要用于组织新型职业农民、青年农场主、师资队伍等培训,编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材、宣传报道、检查指导、绩效考评等。
6.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省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单位;
(2)申报单位必须为一级法人单位的省级农业院校且下设有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二级培训机构;
(3)申报单位二级培训机构要有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相关经验,曾承担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4)申报单位须提供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培训实施方案。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农业(畜牧兽医)、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正式请示件及汇总表(汇总表由各地级以上〈省直管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及省直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申报单位需提供涉及申报内容的所有附件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1-1.广东省重大农业技术(品种)推广应用项目申报书
1-2.广东省农业技术需求研究与示范项目申报书
1-3.广东省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申报书
1-4.广东省新型农民培育项目申报书
附件下载:
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计〔2016〕50号联合通知.rar
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联盟项目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