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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7-01-15浏览次数:


         

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现将《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申报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规办函[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1项。请申报人于2017年2月14日上午9:00~11:00将申报材料交到霞山校区东一栋403室,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6份。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dousk@163.com.逾期将不受理。学校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13318039802.

科技处

2017年1月15日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属学校: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90号,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限额申报
    申报限额主要根据申报单位类别、师资力量及往年立项率和结题率等情况确定(具体见附件),请附件列表中已明确限额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按照限额择优推荐,我厅将直接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未列入限额表中的单位,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我厅将视实际申报情况,经遴选后择优上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不在限额内,各单位应积极申报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
二、注重申报工作质量
    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把质量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并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一经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与有关管理规定者,将削减所在单位的后续年度的申报指标。
三、申报要求
    1.根据《通知》要求,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科研处)负责广东省区域内2017年度课题申报的集中报送工作(部属高校除外)。
    2.普通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基础教育系统以地级市教育局为单位,在2017217日前将审查通过的《申请书》与《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须以学校名称或地级市名称命名,并以打包的形式发送,汇总表需要排序),一并发送至jky37627887@126.com;纸质材料报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编排顺序须与《申报汇总表》的打印顺序一致)。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我办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6份。《申请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
4.有关《通知》内容,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http://onsgep.moe.edu.cn)或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网(http://202.116.224.16/)下载。
联系人:周艳、黄黎露,电话:(0203762827137627887;传真:(02037627742,邮箱:jky37627887@126.com,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07房,邮编:510080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01-11
附件1 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
附件2 2.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
附件3 3.2017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doc
附件4 4.2017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5 5.2017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doc
附件6 6.2017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doc
附件7 7.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8 8: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限额表.xls
附件9 粤教科规办函[2017] 1号(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