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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厅2019年度广东高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9-11-14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 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 2019 年度广东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别及名额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包括人工智能专项和科技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学校每个专项限报4 ;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研究项目,学校限报6 ;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学校限报10 ;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学校限报10
二、 基本要求
  1. 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 为竞争性申报 ,所有项目经 申报单位推荐, 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按评分排序,择优上报。 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后,项目 资助经费由学校在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 经费中统筹安排。
  2.  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 项(含) ,或在研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不超过2 项(含)。逾期未结题的 创新强校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研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同类型项目。凡不符合要求者,不接收申报。
  3.  项目申报鼓励学科交叉。
  4.  项目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教育厅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按时完成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5.  申报单位是指学校各二级教学学院和科研机构( 珍珠研究所 南海海洋气象研究院 与深圳研究院),其他单位申请人在所属学科所在学院申请。
三、 项目申报
(一) 重点领域专项
1.  人工智能专项
(1) 申请人需有高级职称,研究周期不超过3 年;
(2) 资助金额 4 项,40-60 万元 / 项。
(3) 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国家项目获取、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每个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高水平论文4 (含) 以上 (主持国家级项目、专著或授权发明专利与论文同等对待,但最多不超过3 项) ,其中SCI 收录2 以上 ;年度经费执行率达80% 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软件等)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4) 限额申报:海洋与气象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海洋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海运学院等单位限额申报2 项。
2.  科技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专项
   1 )申请人需有高级职称,研究周期不超过 3 年;
2 )资助金额:自然科学 3 项, 30 万元 / 项;人文社科 1 项, 15 万元 /
3 )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咨询报告、规划论证、专利、成果转化等形式为主。每个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 CSCD/CSSCI 论文 3 篇(含)以上 ( 取得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授权发明专利或相关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 ) ,或成果转化合同金额 50 万元以上;年度经费执行率达 80% 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4 )限额申报:各单位限额申报 1 项。
(二)重点研究项目
1. 重点研究项目包括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
2. 申请人需有高级职称,研究周期不超过3 年;
3. 资助金额: 自然科学4 项,40-60 万元 / ;人文社科2 项, 10 万元 /
4. 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国家项目获取、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 自然科学类 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高水平论文4 (含) 以上( 主持国家级项目、 专著或授权发明专利与论文 同等对待 最多不超过2 项),其中SCI 收录2 篇; 人文社科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 高水平 论文3 篇(含)以上 ( (取得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或相关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 ) ,其中 CSSCI 论文至少 1 篇。 年度经费执行率达80% 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4 )限额申报:每单位限额申报1 项。
(三)特色创新类项目
1. 申请人需有高级职称 或博士学位 ,研究周期不超过2 年;
3. 资助金额: 自然科学7 项, 10 万元/ ,人文社科3 项, 5 万元 /
4. 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国家项目获取、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 自然科学类 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高水平论文2 篇以上( 主持国家级项目、 授权发明专利或专著与论文 同等对待 ),其中SCI 收录1 以上 人文社科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论文3 篇(含)以上 ( 取得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或相关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 ) ,其中 CSSCI 论文至少 1 篇。 年度经费执行率达80% 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4 )限额申报: 各学院 限额申报2 ,科研机构限报1
(四)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1. 项目 申请 35 周岁以下( 1984 1 1 日以后出生), 硕士及以上学位、 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9 周岁 研究周期不超过2 年;已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人员、已获创新强校同类项目资助人员不得申报
2. 资助金额:自然科学 7 项, 10 万元 / 项;人文社科 3 项, 5 万元 / 项。
3. 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国家项目获取、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自然科学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高水平论文2 篇以上(主持国家级项目、授权发明专利或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其中 SCI 收录 1 篇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论文 3 篇(含)以上 ( 取得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或相关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 ) ,其中 CSSCI 论文至少 1 篇。年度经费执行率达 80% 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4. 申报不限项
四、时间安排
1. 单位提交材料时间: 2019 11 25 10:00 截止,过期不候。各单位统一把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 3 份和汇总表 1 份加盖公章后交到科技处 313 315 室,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申报书可以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下载 http://210.76.75.91/ )
2. 网上提交时间: 2019 11 25 -29 日(各单位推荐项目)。
3. 项目评审时间: 2019 11 26 -28 日。
 
联系人:自然科学:吴老师 、李老师、孙老师 2383133
         社会科学:陈老师 2396158
 
附件: 附件.rar
 
        
 
 
                                               科技处
                                                               2019 11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