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
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
2019
年度广东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别及名额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包括人工智能专项和科技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学校每个专项限报4
项
;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研究项目,学校限报6
项
;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学校限报10
项
;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学校限报10
项
。
二、
基本要求
1.
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
为竞争性申报
,所有项目经
申报单位推荐,
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按评分排序,择优上报。
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后,项目
资助经费由学校在高等教育“
创新强校工程
”
经费中统筹安排。
2.
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
项(含)
,或在研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不超过2
项(含)。逾期未结题的
创新强校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在研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同类型项目。凡不符合要求者,不接收申报。
3.
项目申报鼓励学科交叉。
4.
项目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教育厅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按时完成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5.
申报单位是指学校各二级教学学院和科研机构(
珍珠研究所
、
南海海洋气象研究院
与深圳研究院),其他单位申请人在所属学科所在学院申请。
三、
项目申报
(一)
重点领域专项
1.
人工智能专项
(1)
申请人需有高级职称,研究周期不超过3
年;
(2)
资助金额
:4
项,40-60
万元
/
项。
(3)
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国家项目获取、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每个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高水平论文4
篇
(含)
以上
(主持国家级项目、专著或授权发明专利与论文同等对待,但最多不超过3
项)
,其中SCI
收录2
篇
以上
;年度经费执行率达80%
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软件等)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4)
限额申报:海洋与气象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海洋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海运学院等单位限额申报2
项。
2.
科技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专项
(1
)申请人需有高级职称,研究周期不超过
3
年;
(2
)资助金额:自然科学
3
项,
30
万元
/
项;人文社科
1
项,
15
万元
/
项
。
(3
)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咨询报告、规划论证、专利、成果转化等形式为主。每个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
CSCD/CSSCI
论文
3
篇(含)以上
(
取得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授权发明专利或相关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
)
,或成果转化合同金额
50
万元以上;年度经费执行率达
80%
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4
)限额申报:各单位限额申报
1
项。
(二)重点研究项目
1.
重点研究项目包括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项目。
2.
申请人需有高级职称,研究周期不超过3
年;
3.
资助金额:
自然科学4
项,40-60
万元
/
项
;人文社科2
项,
10
万元
/
项
。
4.
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国家项目获取、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
自然科学类
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高水平论文4
篇
(含)
以上(
主持国家级项目、
专著或授权发明专利与论文
同等对待
,
但
最多不超过2
项),其中SCI
收录2
篇;
人文社科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
高水平
论文3
篇(含)以上
(
(取得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或相关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
)
,其中
CSSCI
论文至少
1
篇。
年度经费执行率达80%
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4
)限额申报:每单位限额申报1
项。
(三)特色创新类项目
1.
申请人需有高级职称
或博士学位
,研究周期不超过2
年;
3.
资助金额:
自然科学7
项,
10
万元/
项
,人文社科3
项,
5
万元
/
项
。
4.
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国家项目获取、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
自然科学类
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高水平论文2
篇以上(
主持国家级项目、
授权发明专利或专著与论文
同等对待
),其中SCI
收录1
篇
以上
;
人文社科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论文3
篇(含)以上
(
取得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或相关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
)
,其中
CSSCI
论文至少
1
篇。
年度经费执行率达80%
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4
)限额申报:
各学院
限额申报2
项
,科研机构限报1
项
。
(四)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1.
项目
申请
人35
周岁以下(
1984
年1
月
1
日以后出生),
硕士及以上学位、
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9
周岁
。
研究周期不超过2
年;已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人员、已获创新强校同类项目资助人员不得申报
。
2.
资助金额:自然科学
7
项,
10
万元
/
项;人文社科
3
项,
5
万元
/
项。
3.
预期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国家项目获取、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自然科学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高水平论文2
篇以上(主持国家级项目、授权发明专利或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其中
SCI
收录
1
篇以上;人文社科类项目以学校为第一单位发表论文
3
篇(含)以上
(
取得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证明的调研报告或相关专著与论文同等对待
)
,其中
CSSCI
论文至少
1
篇。年度经费执行率达
80%
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等)应标注项目资助和批准编号。
4.
申报不限项
。
四、时间安排
1.
单位提交材料时间:
2019
年
11
月
25
日
10:00
截止,过期不候。各单位统一把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
3
份和汇总表
1
份加盖公章后交到科技处
313
或
315
室,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申报书可以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下载
(
http://210.76.75.91/)
)
2.
网上提交时间:
2019
年
11
月
25
日
-29
日(各单位推荐项目)。
3.
项目评审时间:
2019
年
11
月
26
日
-28
日。
联系人:自然科学:吴老师
、李老师、孙老师 2383133
社会科学:陈老师 2396158
科技处
2019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