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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开始受理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6-12-18浏览次数:


各文科有关单位:
    接全国社科规划办通字[2006]29号《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7年度课题指南》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已于2006年12月7日正式发布,开始受理申报。申报者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或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gdpplgopss.gov.cn)或学校科研处主页(http://www.gdou.edu.cn/kyc/default.asp)下载。请详读《申报通知》,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关注今年的新要求、新变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有所提高,重点项目为13万元,一般项目为9万元,青年项目为7.5万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参考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的资助额度。对申请的经费要有合理的预算。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哲学、政治学等22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今年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和主要涉及的学科。
    三、《课题指南》中各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只规定申报范围、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带※的课题,在不改变方向和范围的前提下,也可根据实际问题研究的需要自行拟定题目。
    四、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工作。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注意:负责人填写申报书时,想要其他教师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本人课题时必须征得本人同意,无经本人同意代签字以致参加人超项参加的,一经查实我处将不受理该申报书。同时务必请各教师配合我处工作,在同意参加别人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时也请不要同意超过两项。)
    五、各申报人要认真填写申请书的内容,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六、本年度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要求是4000字。
    七、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全国社会科学规划办受理截止时间是2007年3月5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的截止受理时间是2007年3月1日。为提高我校全国社科基金的申报质量,要求各申报教师先提供电子审查稿,待我处审查合格后再定稿打印(6份)。我校科研处电子审查受理的截止时间是2007年2月20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止2006年2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注:2006年2月20日后不再受理电子稿预审查,未经预审查的不得直接申报。)
    八、申报教师将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项一式7份(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申请书一律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交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
  特此通知。
 
  
                                                              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处
                                                               2006年12月13日
 
 
联系单位: 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
联 系 人: 陈  红       周  斌
联系电话: 2396193;13822581816;  13828259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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