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设立自然科学联合基金(以下简称NSFC-广东省联合基金),旨在吸引和凝聚广东及全国各地优秀科学家,重点解决广东及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科技未来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促进广东的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
NSFC-广东省联合基金面向全国,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请。有关项目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科学联合基金实施细则》执行。
2007年度NSFC-广东省联合基金计划安排资助经费约4600万元,主要以资助重点项目为主,资助强度为100-200万元/项,同时支持部分较高强度的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为30-60万元/项。详情见http://www.nsfc.gov.cn
申请注意事项:
1、本联合基金申请与受理工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07年度项目申请与受理工作同步进行,申请者在填报申请书前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科学联合基金实施细则》、《关于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以及本联合基金2007年度项目指南,了解有关规定、要求、责任和资助范围等。有关文件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 查阅。
2、本联合基金申请项目须使用2007年新版申请书,请申请者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下载,并按照重点项目或面上项目撰写提纲要求填写。
3、本联合基金申请书简表填写时:
“资助类别”栏目选择“联合资助基金项目”;“亚类说明”栏目选择“重点项目”或“面上项目”;“附注说明”栏目选择“NSFC-广东省联合基金”。
“申请代码1” 栏目根据申请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方向填写相关学科领域的申请代码(具体参见本项目指南有关领域及主要研究方向中的标注)。
“申请代码2”栏目必须按照下述领域分类代码填写:农业领域U0101,人口与健康领域U0102,资源与环境领域U0103,新材料与制造领域U0104,电子信息领域U0105。
4、本联合基金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2份纸质申请书原件,并须保证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直接提交的申请。
5、本联合基金申请项目应符合本项目指南的范围与要求。项目名称、具体研究方案、研究内容和目标等由申请者提出,要求申请者在申请书中详细论述已具备的相关研究条件、前期研究基础、工作进展等。鼓励申请者提出具有创新学术思想的研究方案。
6、本联合基金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申请者只能申请或负责本联合基金项目1项,并不能同时作为主要成员参加本联合基金其他项目的申请和承担研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参加申请(或承担)本联合基金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它项目共同限项申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研究人员承担(含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及本联合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在研项目结题当年可以申请或参加申请本联合基金项目。
7、我校集中受理时间为3月1日-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 研 处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