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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7-10-22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05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计划项目分类
科技计划项目类别包括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引导项目两大类,按领域包括大农业、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
⒈重大科技专项
各单位要依照省科技厅发布的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组织申报(在广东省科技厅科技项目管理网站 查阅)。
按进度执行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可申请结转。
⒉重点引导项目
分为省直重点引导项目和地市重点引导项目两部分。
省直重点引导项目主要面向省直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省属企业。
我校申报的项目主要是重大科技专项和省直重点引导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集成、突出重点、质量为先的原则,重点组织开展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关键性技术的攻关研究。
2. 重大专项申请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重点引导项目的申请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30万。重大科技专项鼓励实行横向联合申报。
3. 超过2项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包括结转项目)。
4. 申请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主持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技术职务,并有3年以上相关研究工作基础。
5. 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使用“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任务)书”,申报重大科技专项结转项目使用“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结转申报书”。书面申报材料一式7份,并提交电子文档1份。
6. 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必须按照申报指南编号填写专题编号,申报项目(含申请结转项目)必须提交由项目申报系统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一式7份和电子软盘1张。特殊行业、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7. 申报材料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贴上包装封面
(由申报软件在打印申报书时自动打印,其中受理编号由科研处填写)。
8. 其他有关事项和申报书填写的细节要求请在广东省科技厅科技项目管理网站( )查阅。
9.需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老师请于1月20日前将名单报科研处计划科。

三、受理时间
我校受理申报2005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2月21日,过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郑旁生、杨原志
电话: 238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