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加强人文社科校选项目管理的通知》(附件5)要求,开展2019年度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项目范围:已立项资助的2017年度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以及2016年度未提交中检材料或中检未通过的项目。
二、中期检查要求:项目负责人填写好《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已发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并注明项目信息的论文1篇(含1篇)以上,或具有市级以上有关单位采纳证明的咨询报告1篇(含1篇)以上。
三、提交材料包括:《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及盖章;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1份或咨询报告(包括采纳证明)1份,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019年3月25日前上交到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行政楼315),《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版汇总压缩后发送到邮箱gdousk@163.com,主题标明:学院+2019校级项目中检。
四、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完成时间完成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一次,最长不超过一年。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学院盖章后提交科技处。
五、2016年度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本次中检不提交材料或中检不通过的,则暂停第二批经费的拨付。
科技处
2019年1月24日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doc
2、广东海洋大学2017年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立项一览表.xls
3、广东海洋大学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立项一览表.xls
4、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5、关于加强人文社科校选项目管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