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渔业发展用途)省级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海渔〔2018〕2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本指南及有关材料电子文本可登陆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www.gdofa.gov.cn)下载。
2.申报项目主持人条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各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研究或产业化经历以及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当年只可主持申报1个项目。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时间段目标、任务,细化资金使用及测算依据),申报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资金规范使用承诺书,技术依托协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单位近3年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其他附件:相关资格文件、成果获奖证书、产品证书、认定证书等。
4.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5.书面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9份,并用档案袋封装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一并交到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联 系 人:杨原志、戴建斌、吴勇
联系电话:2396173、2383133
科 技 处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