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科技处和财务处于2017年底联合下发了《关于统一办理2012年以前(含)立项项目结题结账手续的通知》,对2012年以前的科研项目统一办理了结题结账手续,此项工作开展得到了广大老师的积极配合,但仍有部分项目未能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对未提交材料的项目科技处和财务处对项目经费进行了冻结,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
为规范此类项目经费的管理,现启动解冻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清单中标注“有借款未还”的项目,需办理还款后才能办理结账解冻手续,项目负责人需于3月23日前完成还款,方可办理结账解冻手续;
2.清单中未标注“有借款未还”的项目,可申请项目经费解冻,需提交《广东海洋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审批表》、《结余资金预算表》,其中《结余资金预算表》按照清单中“项目余额数”进行预算填报(注:纵向项目经费只能结余到直接费用,且不收取资源占用费;横向项目经费可结余到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其中间接费用中提取“项目余额数”的3%作为资源占用费,绩效支出的比例不得高于“项目余额数”的60%)。
3.清单中项目统一办理结账解冻手续的截止时间为3月26日,过期不予受理!未办理项目经费继续冻结至下学期,本学期不再办理解冻!
4.全部2012年前项目结题后的经费可使用期限截至2019年12月,不随解冻日期推后!到期学校全额收回统筹!
附件:
1.2012年前B字头500元以上未提交材料已冻结经费项目清单
2.广东海洋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审批表
3.结余资金预算表
相关附件下载.rar
科技处
2018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