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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8-03-06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究,学校设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项研究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聚焦其中所蕴含的一系列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发掘其理论创新性、现实针对性,着力推出系列研究成果和理论文章,为我们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二、立项数额及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的项目拟立项数为2项,每项资助1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岗教师,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已立项的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此次项目。
    (三)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成果与结题要求
    (一)本专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结题条件:1篇CSSCI核心期刊论文(或厅级研究报告)和1篇一般期刊论文;
    (二)发表的论文须注明有相关项目信息,未注明的不作为该项目成果。以研究报告结题的,须具有市厅级以上政府机关单位的采纳证明;具有市局级机关单位及企业采纳证明的研究报告相当于一般期刊论文,未具有任何单位采纳证明的研究报告不视为项目正式成果。
其他要求请参看《关于加强人文社科校选项目管理的规定》
    五、申报办法
    (一)申报人需提交《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项目立项合同书》(学院盖章)一式三份以及申请书、合同书电子版。
    (二)经审查合格的申报书,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列入本年度计划予以支持。
    六、申报时间
    各申报人于2018年3月22日前将纸质申报书、合同书(学院盖章)交到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行政楼315),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gdous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2396158
 
 
 
                                                               科技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