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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百项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4-23浏览次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为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的指示和在参加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全体会议时的讲话精神,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全面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加速我省科技进步,加强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制定广东省“科技创新百项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科技工作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通过实施科技攻关、星火、火炬、自然科学基金等一系列科技计划,在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础性研究三个层次上都取得了显著成绩,科技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但从全面和发展的观点看,还存在不少问题,如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的紧密程度不够;科技规划、计划与资源配置之间衔接不够;计划内部各项目之间总体协调不够;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这些都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认真加以研究解决。科技工作必须努力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

    江泽民总书记在参加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全体会议时指出,广东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包括利用新技术来改造和提高传统产业,多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不断提高国民经济的综合水平”。并特别强调“在这方面广东也是有条件走在全国前列的,也应多创造一些新鲜经验”。李长春书记也指示我们,要“为全国作出我们的新贡献”。我省科技工作必须按照1998年省委工作会议的战略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坚决贯彻落实。

    实施“科技创新百项工程”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邓小平同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围绕“两个根本性转变”的中心任务,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我省经济第一增长点,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不断优化科技创新体系,增强研究开发和科技创新能力。突出重点,加强集成,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面向全社会,促进科技工作从科技系统小循环进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循环。

    实施“科技创新百项工程”的总体思路是,改革科技计划、科技资源管理体制,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提出的重大问题,优选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工程,精心组织实施,以市场机制为主合理配置、并适当集中各类科技资源,重点支持。“科技创新百项工程”实行动态管理模式,1999年开始启动,选择100项左右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包括部分正在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项目),进行组织实施,以后每年根据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需要逐年进行补充和调整,一般项目的实施周期为3年左右,完成一批,增补一批,每年保持100项左右重大项目滚动实施。

    通过“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引导、工程示范,切实解决一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提出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攻克一批对于我省经济社会科技中长期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战略性、前瞻性、关键性课题,增加科技储备;加强一批科技创新基础建设,为持续创新提供动力源泉和必要保障,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同时,不断探索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模式,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形成我省充满生机活力的科技创新整体形象。

二、主要目标

    实施“科技创新百项工程”的主要目标是要进一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同时不断提高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具体可概括为带动和示范、成果及水平、优化与集成三方面。

⒈带动和示范目标:

    ——保持100项左右对产业和领域影响大、带动显著的重大科技项目滚动实施,带动国民经济整体素质提高和经济结构的优化,提高经济实力和竞争力。

    ——通过国民收入二次分配带动国民收入一次分配科技投入的增加。每实施周期,通过10亿元左右经费引导(各级政府拨款、投资),带动全社会100亿元以上资金投入(企业、金融),形成1000亿元左右的经济社会效益回报。

    ——通过抓一批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强化全社会的科技创新意识,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逐步实现经济社会科技的协调发展。

⒉成果及水平目标:

    ——择优支持一批代表广东水平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项目,每实施周期完成一批在产业关键技术方面有重要突破的研究开发工作,形成一批有较高创新水平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推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好市场前景、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培育一批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推动一批重大项目的国际科技合作,引进、消化、吸收一批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技术和重点产品。

    ——通过项目引导,造就一支高水平的科技队伍。重点支持1000名左右从事科技创新工作的科技骨干,形成100名左右具有较强科技创新意识的科技管理、企业经营、研究开发等方面的拔尖人才。

    ——建设100个左右具有较好科研条件和较高研究开发能力的研究开发基地。

    ——培育和扶持壮大一批具有技术竞争实力和产业规模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

    ——在若干行业和领域中形成广东的技术优势和产业优势。

⒊优化与集成目标:

    ——加强各项科技工作、各类科技计划的内在衔接,做好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布局。加强全省科技工作的集成,树立充满生机活力的科技工作新形象,从整体上体现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实现科技计划体系、科技资源配置、科技管理机制的优化,推进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主要任务

    ⒈大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成为今后广东发展的第一经济增长点。围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集中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方面的力量,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培育和壮大若干高新技术产业群,形成新的增长点。重点支持一批产业集成度高、能参与国际竞争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以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为主,孵化和培育一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⒉支持和推动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应用高新技术改造提高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三大传统产业,加快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扩散和渗透,进一步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拓展市场和空间。组织一批与传统产业改造关联度大、带动性强、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项目和成果,用以改造生产工艺设备,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着重抓好区域和行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试点示范,带动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⒊重点组织、支持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研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围绕工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海洋开发等领域及中长期发展的难点、热点、重点问题,以及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产品和产业结构优化、搞活企业、扩大就业等,研究开发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产品。

    ⒋推进科技创新区域示范试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科技协调发展。选择一个区域或一个局部,一个行业(领域)或一个重点企业,一个时期的阶段性任务或一次提纲挈领的综合性工作作为示范试点,通过重大科技项目的带动和试点示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科技协调发展。

    ⒌带动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和能力提高。以科技项目、基地建设等科技任务带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机制,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配合科研机构改革,引导现有科技力量合理布局和科技资源优化配置,注重发挥科研机构的科技力量优势,开展创新活动,加强科技成果储备和转化。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相结合,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断增强广东的科技综合实力。

    ⒍支持科技体制改革深化,建立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机制。通过试点,探索新形势下科技工作新思路,建立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管理体制,优化科技计划体系和资源配置。建立新型的分配和激励机制、公平竞争机制、评价监督机制、投资融资机制和政策保障机制,促进科技创新机制的优化。培养和造就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四.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主要包括项目组织、立项程序、资源配置、管理措施等方面。

    ㈠项目组织

    ⒈项目来源:

            ⑴省委、省政府决定和布置的重大科技工作和任务,如四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等;

            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部门、各领域提出的重大科技问题,一般每个部门优选1—2项;

            ⑶各地区提出的对区域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大科技工作和重大科技项目,一般每个市优选1-2项;

            ⑷科技事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提出的重大问题,如科技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对经济社会科技中长期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战略性技术研究等;

            ⑸国际合作中提出的重大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

            ⑹国家下达到我省的重大科技项目;

            ⑺其他来源。

    ⒉项目类型:

    按照项目的性质,“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主要分三类:

            ⑴特别重大的单项课题:即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所开展的影响面较大、对相关产业或领域发展带动性强的课题。

            ⑵分类系统集成的项目:即根据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对某个技术领域或产业群的研究开发或产业化的一些课题进行综合集成,促进技术领域或产业群保持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项目。

            ⑶重大科技创新基础建设项目:即围绕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增强我省科技综合实力和发展能力、促进科技体制改革所进行的科技基础建设项目和基础工作。

    ⒊选项原则:

    在“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选择时要贯彻以下原则:

            ⑴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在做好各项科技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适当集中各类科技资源,抓好省委、省政府对科技提出的重大任务,解决各地区、各部门发展中提出的重大问题。

            ⑵市场导向与政府扶持相结合:要坚持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原则,主要由市场和企业提出课题,政府适当支持。同时做好技术预测,根据经济社会科技中长期发展的需要,开展前瞻性研究开发。

            ⑶宏观部署与微观操作相结合:一方面根据总体部署选择项目,体现对全局的带动和示范作用,有一定的覆盖面和显示度;同时为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实施,项目总目标和阶段任务要尽可能具体和明确,便于操作和考核。“大而空”的项目不得列入。

            ⑷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认真总结和评估以往科技工作,对符合“科技创新百项工程”要求的好项目要继续重点支持;同时结合现实和未来发展的需求,提出新的重大科技项目。

    ⒋立项条件:

    根据以上原则,“科技创新百项工程”立项条件是:

            ⑴是各部门、各地区提出的重大科技问题;

            ⑵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列入有关计划;

            ⑶任务目标明确,并有明确的知识产权目标和有效的实施和保护措施;

            ⑷人员、经费、组织基本落实,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

    ⒌选项办法:

    “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采取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办法。主要有两种操作方式:

            ⑴评估评审方式: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等根据“增创广东发展新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提出的重大问题,以及必须开展的重要工作,按原来申请省科委各类科技计划的方式和途径,填写项目申请书报省科委。省科委按立项程序组织专家评估评审,研究确定。

            ⑵招标投标方式:省科委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和布置的重大科技工作和任务,结合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等提出的重大问题和科技事业发展中提出的重大问题,按立项程序组织招标。发布招标指南,接受投标,并组织评标,研究确定。

    ㈡立项程序

    按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思路和科技计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认真、严格的组织、筛选项目,包括:总体策划与宣传发动、项目申报、项目初审、协调评议、计划审定、计划编制等阶段。

    ⒈总体策划与宣传发动:就“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组织、资源配置、科学管理等方面做好总体策划。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各方面做好宣传发动,使这项工作成为我省推动科技进步、加强科技创新的全省性行为。

    ⒉项目申报:省科委根据项目的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按科技计划类别接受项目申报。对于围绕政府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项目,可采取招投标的办法。

    ⒊项目初审:围绕工作重点,对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提出的项目,及可行性论证报告或标书进行初步审查,筛选重点项目。

    ⒋协调评议:组织专家系统分析各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并进行必要的集成,在此基础上做好各项目之间的协调和衔接。

    ⒌计划审定:省科委综合各方面的意见,研究审定“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决定对项目的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⒍计划编制:省科委对“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及经费安排,按项目类别纳入各项科技计划,会省财政厅联合下达。同时将“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综合,向全社会通报。

    ㈢资源配置

    按照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原则,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引导,支持、带动全社会对“科技创新百项工程”投入。

    ⒈争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对 “科技创新百项工程”的支持。省级财政科技投入,根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在保证各项科技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上,适当集中经费,加大对“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各类科技专项资金要优化集成,统筹安排。对于省直科研机构承担的“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科学事业费予以重点支持。

    ⒉积极引导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对“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总体上,政府投入与企业等社会投入的比例要求达到1:10。

    ⒊努力争取科技风险投资资金、各类产业发展资金对“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的支持,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并通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等,争取获得国际贷款的支持。

    ⒋根据项目性质,财政科技经费、各类资金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有明确的应用目标、有企业参与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政府投入一般在50~100万元;研究开发项目,省级财政投入一般在100~300万元;经评估和评审确定的产业化项目,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给予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投入。

    ⒌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类型项目,属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经费以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自筹为主,确有必要从经费上给予支持的,省科技经费可予以适当资助。

    ㈣管理措施

    实行科学管理,对围绕政府目标的项目,逐步推行科技计划项目的投标、招标制度,竞争择优,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有合理投向。对主要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以技术开发为主的项目,要实行科技评估评审制,客观、科学、独立地对科技计划、项目以及机构等进行评估和评审。

    ⒈开放式管理:提高管理程序、立项决策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公众检查监督。定期通报项目执行情况,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技创新活动。

    ⒉动态管理:对“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要根据项目类别和实施阶段,分类指导。一般项目的实施时间为3年左右。每年组织对“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完成任务的项目要按时验收,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并根据需要及时增补新的项目。

    ⒊跟踪管理:跟踪管理要强调目标管理。建立“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计划项目进展情况统计,对获得知识产权情况及时汇总、分析,加强项目经费监督使用。

    重点项目的跟踪,实行半年通报制。不但要任务落实、经费落实,而且要管理到位、服务到位,特别是要抓好经常性的信息跟踪,及时解决问题。从1999年下半年起,省科委定期召开通报会,通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跟踪管理情况是科技计划评估、资金配置以及计划项目滚动安排的重要依据,各项目承担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

    ⒋信息管理:实行信息开放,实事求是地宣传“科技创新百项工程”工作,使全社会通过此项工作对科技有更深入和形象的了解。每年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及全社会通报 “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省科委与有关宣传媒介合作,开设“科技创新百项工程”专题栏目。

    ⒌知识产权管理。强化“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实施中各环节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在立项时,必须有明确的知识产权产出指标的要求及其权益归属方面的规定,要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为研究开发的一个重要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时将研究开发成果以专利或技术秘密的形式保护起来;完善项目验收鉴定中的知识产权制度,逐步使科技成果鉴定制度与国际惯例相衔接;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阶段,要充分体现知识产权的价值,保证知识产权能按合理的比例参与分配等。加强对项目组科技人员流动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正确处理科技人员流动中所涉及的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避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防止国有知识产权的流失。

    ㈤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

    “科技创新百项工程”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重大工程,是重点科技工作、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集成和系统化,但不是科技工作的全部。在实施“科技创新百项工程”的同时,应当做好与一般科技工作和项目的衔接和协调。要从实际出发,对一些未能列入“科技创新百项工程”而又必须开展的工作,如科技扶贫、社会发展、软科学等社会公益性研究开发工作要认真作出安排,继续抓紧抓好,保证各项科技任务的完成。

五.时间进度

    ⒈“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的时间进度是:

            ⑴在上年度10月开始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⑵当年1月提出初步项目建议和年度实现目标的预测。

            ⑶当年2—4月组织项目的评审和招标投标。

            ⑷当年4—5月报请省科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

            ⑸当年5—6月下达项目,实施跟踪管理。

            ⑹当年12月检查总结年度项目执行情况。

    ⒉1999—2001年,要实现“科技创新百项工程”的近期目标,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