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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常规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1-05-25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接省社科规划办通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常规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正确学术导向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应用对策研究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双区”建设、乡村振兴、“一核一带一区”建设等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研究。

三、重视基础研究,推动理论创新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要致力于推动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能反映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

四、扶持广东特色和优长学科的发展

加强对岭南文化的研究,着力推出体现我省特色、代表我省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五、项目类别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不设具体的课题指南,由项目申请者自主申报。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一)一般项目资助有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申请者如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二)青年项目的申请者无上述推荐要求,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6年5月19日之后出生)。

(三)岭南文化项目的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申请者如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四)后期资助项目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的中文书稿或完成50%以上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8年5月19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须附论文修改说明。

六、学科分类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分24个学科组接受申报,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含民族学、宗教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语言学、外国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图书馆情报及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港澳台特区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涉及交叉学科的,由申请者选定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岭南文化项目作为独立项目类别接受申报,不划分学科组。

  七、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拟立项数根据申报数量、经费额度确定;岭南文化项目拟立25项,后期资助项目拟立30项。项目单项资助经费5万元。计划完成时间不要超过2024年12月31日。

  八、成果形式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的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每个项目可单独选定其中一种或同时选定两种成果形式。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形式包括学术专著、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如成果填有两种形式,结题时两种形式都要达到最低要求。具体参看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的要求

  九、负责人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类别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学科专项”“外语信息化专项”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项目。

  (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十、申报系统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已有系统账号的直接登录,没有账号请自行注册并联系科技处审核后方可申报。申报人请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方法及要求见系统通知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十一、材料审核与提交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由学院汇总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将以下纸质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行政楼315)

  (一)申请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签名齐备,学院无需盖章),项目论证活页2份;申请岭南文化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项目论证活页8份。申请书都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签名齐备,学院无需盖章,活页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二)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提交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简介(活页)8份以及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2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活页、成果打印稿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者姓名、单位等背景信息。

  (三)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科研副院长签名并学院盖章)。

  十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开通时间为5月24日—6月7日12:00,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审核通过的项目再提交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2396158

  其他问题请关注海大社科管理qq群(33924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