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度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清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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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和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决定对2017年度立项的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的项目范围是:2017年度立项的校级人文社科项目,含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
二、结项材料提交时间和要求:按合同书完成项目预期成果,填写终结报告书(附件),具体要求查看附件《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项目结项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交终结报告书一式2份及成果一式1份到所在学院,由学院审核盖章后于2021年9月28日前提交到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行政楼315),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dousk@163.com,主题写明“学院+2017校级清理项目”。
三、本次清理范围的项目不受理延期申请,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或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一律予以撤项处理,结余经费回收,且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及创新强校工程项目。
四、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的清理工作,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并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结项材料。科技处每年定期组织清理校内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要提高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重视项目结项工作。
清理名单详见附件,如有问题或疏漏请于6月11日前联系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陈老师,239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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