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接省社科规划办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在研项目的管理工作,维护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声誉,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省社科规划办决定对2017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的项目范围是:2017年度立项,至今已超出预期完成时间仍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含各类别)。
二、凡属上述清理范围的项目请于2022年3月1日前将结题材料交到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行政楼315),超过规定时间申请结项的,省社科规划办不再受理。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督促好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结项材料。逾期未申请鉴定结项或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省社科规划办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预留经费不予拨付,并按规定收回结余财政资金。被撤项或终止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各类校内项目。有撤项项目的学院当年将削减或不分配各类限项项目的申报名额。
四、结项要求请查看《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的要求》。特别注意:1、结项按预期成果提交,每种成果均须满足结项要求;2、成果为著作的研究报告未通过结项鉴定前不能出版。
五、其他年度立项的项目已完成预期成果的也可提交结项材料。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239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