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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和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后期资助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1-07-26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和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后期资助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于2021年8月18日前登录申报平台完成填报,并于8月19日上午11点前提交纸质版申报书(系统导出,A4纸双面打印,签名齐备)一式2份到霞山校区东一栋403室。逾期不予以受理。

请申报人仔细阅读申报通知,按申报通知要求填报。尤其注意1、根据项目指南申报,选题名称为固定题目;2、研究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不能超过研究年限。3、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 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论证部分需匿名,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和单位等有关信息;5、经费预算中间接费用按资助总额的30%填写。

科技处联系人:陈老师,13318039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