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文社科研究有关单位:
广东海洋大学202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学校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新局面。
二、资助范围
该项目资助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指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类专著或译著),申报成果包括20个学科(见申报书),跨学科的成果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三、资助类别和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和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内容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具有促进作用;符合学术规范,注重思想性和学术性相统一。
(二)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政治表现良好,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三)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主要合作者须与出版的著作作者一致。
(四)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须为中文写作、截止前三年的博士毕业论文,即完成时间为2020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须提供论文原文,并附修改说明。同等条件下,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的优先予以支持。
(五)申报成果须经学院教授委员会书面推荐。
(六)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遵守学术规范,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七)申报材料不得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八) 获后期资助的成果不能再申报学校科研绩效奖励。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成果已获各级各类项目全额资助。
2、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3、教学类著作。
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5、三年内有各级各类项目被撤项。
五、结项要求
(一)重点项目:出版著作1部,出版社原则上须为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的63个出版社;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出版著作1部,出版社原则上须为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的63个出版社;一般项目:出版著作1部,出版社自定。
(二)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出版的著作须注明相关项目信息,未注明的不作为该项目成果。
(三)申请人要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
六、申报程序和时间
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集中组织、指导申请者进行申报,按照申报要求严格把关,上报成果须经教授委员会推荐和学院提出审核意见。各二级单位于2022年11月8日前将签名盖章齐备的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申报成果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式1份、修改说明一式1份(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提供)及汇总表一式1份提交到科技处(行政楼315),以上材料电子版汇总压缩后发送到邮箱gdousk@163.com,并标注“学院+2022学校后期资助项目”字样,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人及各单位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梁老师,239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