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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招标的公告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2-11-17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 向深入,按照工作安排,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 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 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动 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 义的研究成果,为推动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 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 项目管理和资助方式

本研究专项纳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由研究中心资助研究经费,并按照《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项目的申报、立项、管理、结项等工作。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金额

本次研究专项共确定50个研究参考选题(见附件1),从中确立25项中标课题,每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

四、投标条件要求

(一)招标对象

面向广东省有关厅局,本科院校,市级以上(含)党校、社 科院招标。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 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三)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哲学社会 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 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或长期从事党的理论工作,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课题负责人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3.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与投标课题相关的扎实的前期研究成果。

4.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项目(委托项目除外)者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参与投标。

    五、 投标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仅供参考,投 标者也可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拟题目,在设计具体题目时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2.投标者要围绕选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储备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价值。

3.投标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4.投标者需要按《投标书》(见附件2)和《论证活页》(见 附件3)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论证活页》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篇幅不超过5000字,不加附件。

、结题成果要求

1.本次研究专项完成时间为1年,从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计算。

2.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成果须与申 报课题密切相关,在发表或呈报前须报研究中心备案。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1篇以上不少于2000字的理论文章;

(2)在全国核心学术期刊(CSSCI)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1篇以上不少于8000字的学术论文;

(3)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 心名义报送1篇以上相关研究咨询报告获得副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4)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深圳特区报》 理论周刊及《南方》杂志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2篇以上不少于3500字的理论文章;

(5)在求是网、人民网理论版、光明网理论版、党建网理 论版、中国社会科学网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3篇以上不少于3000字的理论文章。

七、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 术质量关,从选题设计、课题论证、课题负责人、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和责任单位等方面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上报。

2.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 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规定。 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 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 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

八、 申报时间与要求

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书》、《论证活页》各一式7份,A4纸双面印制装帧,汇总表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邮箱gdousk@163.com,各单位请于2022年12月1日前统一报送到科技处(行政楼315)。联系电话:2396158。

 

  • 附件【参考选题.doc】已下载
  • 附件【投标书.doc】已下载
  • 附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已下载
  • 附件【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