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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3-02-27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发布了征集2023年度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为做好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大项目评审立项工作,广泛听取社科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开征集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广东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在广东的落地见效,省委、省政府关于广东高质量发展等中心工作的决策需求,以及广东特色优势学科的建设,征集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重大学术创新价值的选题。

  二、基本要求

  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研究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以及广东省社科规划创新工程项目等重复。

  三、选题数量

  主要面向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四套领导班子,省直有关部门,部属重点高校、省属重点院校,广州、深圳地区主要科研单位征集。我校报送选题限5个以内。

  四、选题产生

  选题报送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提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鼓励知名专家学者依托长期学术积累、丰富前期成果和个人学术创见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重大项目选题。各类选题须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见附件1),含3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

  五、选题的遴选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将组织相关领域领导和专家对征集选题进行匿名评议,根据投票推荐情况遴选部分选题列为2023年度重大项目选题。凡被正式列为重大项目选题的推荐人和推荐单位,须承诺所拟选题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申报材料不得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六、报送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本单位专家学者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大项目选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2)请各相关单位于3月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包括《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大项目选题推荐汇总表》Excel表及加盖学院公章的扫描版、《广东省社科规划2023年度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gdousk@163.com不受理个人申请报送

      联系人:梁老师、陈老师 2396158、18813610682  

 

 

 

广东海洋大学科技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