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入库的通知》(详见科技局网站-通知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好项目入库征集工作,申请人认真阅读征集通知和申报指南(附件2)。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申报。首次申报的个人须在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注册,待系统审批通过后,申报人再填报入库项目申报书,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附件1)。已注册的申报人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提交入库项目申报书,经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申报专题主管科室网上审核通过后,完成入库。
三、特别说明:
(一)本次入库项目才能申报2023年度湛江市科技计划项目,原在库项目须删除后,重新按本通知要求申请入库,正式申报项目时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不得修改。
(二)申报入库项目须提供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入库申报承诺函(附件3)、单位独立法人资格佐证、项目组人员学历学位职称佐证、上年度项目牵头单位财务状况佐证,以及所申报专题入库条件要求的其他佐证。
四、时间安排:
各申报人请于5月24日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及提交。
五、申报入库项目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有3项及以上市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
2.项目负责人有市科技计划项目逾期半年未结题;
3.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不符合项目查重有关规定;
4.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填报在研项目年度执行报告;
5.申报入库项目不符合相应专项、专题申报入库基本条件;
6.申报材料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7.项目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有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违背科研伦理道德记录以及其他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六、联系方式:项目管理科 2383133
科技处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