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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3-06-20浏览次数:

各人文社科研究有关单位:

2023年度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聚焦地方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着力培育体现我校特色、代表我校水平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努力开创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新局面。

二、项目类别、申报和结项条件

(一)重点项目

1.该类别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培育我校有显示度的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海洋经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乡村振兴、构建大文旅格局等领域开展研究,申报人需在选题范围内申报(见附件),可根据选题设计具体题目。

2.申报人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和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带领团队完成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结项条件:至少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2篇,专著或被市级(含)以上政府采纳的研究报告可以相当于1篇论文。

(二)重点平台培育项目

1、该类别旨在推进我校人文社科平台建设工作,培育新的平台增长点,强化有组织科研,充分发挥平台在项目申报,成果产出、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

2.该类别以学校文科学院或教辅机构为依托申报。

3.结项条件:完成平台的硬件建设,包括建成利于开展科学研究的办公场地;有相对稳定,运作规范的研究队伍;具备相应的治理机构及规程;开展至少1场跨校或全省性的学术交流活动;实施周期内申报省社科联或省教育厅重点平台。

(三)青年项目

1.该类别不设指南,优先支持校级(含)以上人文社科重点建设学科以及涉海人文社科领域的研究。

2.申报人需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须在40岁以下(1983年6月28日之后出生);

3.结项条件:至少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1部。

(四)一般项目

1.该类别不设指南,已取得正高级职称的教师不在此类别资助范围内。

2.已获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的人员不能申报。

3.结项条件: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一般期刊论文2篇。

(五)国家社科基金培育专项

1.为提高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鼓励教师积极开展高水平项目的前期研究与准备工作,特设立国家社科基金培育专项,对研究基础较好、创新性较强、有培育潜质的项目予以立项资助。

2.申报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报青年项目须满足年龄要求。其他条件参看科技处网页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3.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及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研究前瞻性。该专项不受理没有相关研究基础的申报。

4.该专项获立项的项目须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成果文库、后期资助、单列学科和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等)。

5.结项条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获立项,或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

(六)校科技发展史专项

1.为全面、深入地梳理和廓清学校科技发展历史,加强对学校文化资源的发掘和利用,向广东海洋大学建校90周年献礼,特设立校科技发展史专项。围绕我校前身的湛江水产学院、湛江农业专科学校和湛江气象学校的科技发展历程,聚焦广东省水产、农学两大产业及气象事业的科技发展史开展综合性研究。

2.申报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相应的研究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3.结项条件: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应配相应的图片和图表),字数不少于15万,连同依据性资料、所有图片、音频、视频等一起报送。

(七)乡村振兴专项

1.为深度对接国家及省市乡村振兴战略,着力开展我校在地方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特设立乡村振兴专项。鼓励各学院(机构)和团队突破学科界限,文理融合、为地方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2.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实施,有扎实的学术研究能力,有一定的前期研究成果。

3.结项条件:至少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1部,或被市级(含)以上政府采纳的研究报告1份。

(八)海洋检察研究联合专项

1.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海洋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服务地方法治建设,特设立海洋检察研究联合专项。申报人需在选题范围内申报(见附件),可根据选题设计具体题目,原则上一个选题只立一个项目。

2.该专项由科技处和法政学院联合立项及资助,主要面向海洋检察研究院研究人员申报。

3.结项条件:至少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2篇,专著或被市级(含)以上政府采纳的研究报告可以相当于1篇论文。

(九)沿海经济带发展研究专项

1.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海洋强国思想和关于“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的重要指示,形成我国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新理论、新路径和新方法,特设立沿海经济带发展研究专项。申报人需在选题范围内申报(见附件),可根据选题设计具体题目,原则上一个选题立一个项目。

2.该专项由科技处和广东沿海经济带发展研究院联合立项及资助。

3.结项条件:研究报告1份,同时以“广东沿海经济带发展研究院”的名义完成的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被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建议1份;②在《南方智库专报》发表文章2篇;③发表 CSSCI 来源期刊论文 (含扩展版) 1篇;④发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 2 篇。

(十)文化传承发展专项

1.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主题教育不断走深走实,特设立文化传承发展专项,从多维视野探索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坚持守正创新,赓续历史文脉,助力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成果转化。

2.申报人能带领团队完成实质性的研究工作并实现突显地方或海大特色的成果产出。

3.结项条件:至少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2篇,专著或被市级(含)以上政府采纳的研究报告可以相当于1篇论文。

(十一)艺术体育类专项

1.该专项主要面向艺术和体育类学科研究人员申报,结合学校“十四五”文化建设规划建设任务开展学术研究,已取得正高级职称的教师不在此专项资助范围内。

2.结项条件: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一般期刊论文2篇。

(十二)外语专项

1.该专项主要面向外语学科研究人员申报,已取得正高级职称的教师不在此专项资助范围内。

2.结项条件: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含扩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一般期刊论文2篇。

(十三)青年学生发展研究联合专项

1.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青年学生发展理论研究,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特设立青年学生发展研究联合专项。

2.该专项由科技处和校团委联合立项及资助,主要面向各二级学院团委工作负责人申报,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辅导员也可参与申报。

3.研究方向:全方位融入高校“大思政”工作格局,结合共青团工作,发挥“第二课堂”作用,研究青年群体思想动态、精神素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青年化阐释,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等有关研究。

4.结项条件: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含拓展版)或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被市级(含)以上政府采纳的研究报告1份,或发表一般期刊论文2篇。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组成员可以参与其他1个项目申报。每位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遵守学术规范,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三)申报材料不得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不得一题多报,凡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各级项目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则视为一题多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如已立项作撤项处理。

(五)有校级科研项目(博士启动项目除外)未结项的以及三年内有各级各类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不能申报此次项目。

(六)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须注明相关项目信息,未注明的不作为该项目的成果。

(七)除校科技发展史类别要求1年内完成以外,其他各类别项目要求2年内完成,立项满1年组织中期检查。

(八)其他要求请参看《关于加强人文社科校选项目管理的规定》。

四、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培育专项、乡村振兴专项、沿海经济带发展研究专项、文化传承发展专项每项资助2万;重点平台培育项目每项资助10~20万;青年项目每项资助1万;校科技发展史专项、海洋检察研究联合专项每项资助5万;一般项目、艺术体育类专项、外语专项、青年学生发展研究联合专项每项资助0.5万元。

五、申报程序

(一)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和汇总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报送到学校科技处。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集中组织、指导申报人进行申报,适当控制申报数量,切实提高申报质量。按照申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提出审核意见。

(三)科技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以及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校外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示后列入本年度计划予以立项。

六、申报时间

各二级单位于2023年6月27日前将签名盖章齐备的《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申报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提交到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电子版汇总压缩后发送到邮箱gdousk@163.com,邮件名为“学院+2023年校级项目”,申请书以“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人及各单位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239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