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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教育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24-03-21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近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 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教育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 1,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教育厅科研处)负责广东省内 2024 年度教育学科的项目成果文库申报和审核工作(部属高校除外)。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组织指导和审核把关工作。其中,申报成果必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 (附件2)或者推荐出版机构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项等级应为“良好”及以上。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 15%,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

3.本年度《成果文库》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人需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上传材料,检查内容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提交。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1日至4月9日开放,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4.申报人须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申请书 (一式3份)、成果概要活页 (一式7份)、成果书稿(一式6份)、其他附件(一式7份)等纸质版材料,要求 A4 纸双面印制、除申请书外其他材料应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和书稿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具体材料附件请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查阅下载。

5. 请各学院于2024年4月9日前统一将申报人纸质版材料和《2024 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 (附件3,学院盖章) 提交至湖光校区行政楼315办公室。

6. 申报材料不得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剽窃的情形,不得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学校科学技术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 林老师  2396158

科学技术部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