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最新版)

关于开展我校有效专利转化意向征集及 推进“先用后转”等新模式应用的通知

发布者:成果科发布时间:2026-01-17来源:科学技术部    编辑:科技处    审核:科学技术部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响应《广东省推进职务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系列政策要求,加速我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破解成果转化中“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的难题,学校现决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转化渠道,创新转化模式。本次工作旨在全面征集我校有效专利的转化意向,并重点推广“先用后转”及专利开放许可等新型转化模式,降低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获取门槛和风险,提升我校专利转化效率与社会服务能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与目标

近年来,国家和广东省密集出台政策,大力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国家知识产权局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旨在通过“一对多”的简便许可方式,降低交易成本。广东省最新推出的“先用后转”改革,更是创新性地提出了“先尝后买”的模式,鼓励通过“先使用后付费”、“先使用后合作”等方式,破解供需双方顾虑

本次工作旨在主动对接上级改革部署,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动能。通过系统梳理专利资源、广泛征集转化意向,并积极引导采用“先用后转”、开放许可等新模式,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1. 盘活存量专利:全面摸底我校可转化专利底数,推动“沉睡”专利进入市场。

2. 创新转化路径:为教师提供更多元、灵活、低风险的转化选择,激发转化内生动力。

3. 服务地方经济:通过降低技术使用初期的成本和风险,促进我校科技成果更快速、更广泛地在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中应用,赋能产业发展。

二、征集与适用范围

本次工作面向我校所有有效的职务科技成果,重点围绕以下两类专利开展意向征集与新模式的推广应用:

有效专利转化意向征集:权利人为广东海洋大学,且法律状态为有效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征集其转让、普通许可等传统方式的转化意向。

发明专利开放许可专项工作:针对学校作为唯一专利权人征集是否继续开放许可备案的意愿

三、重点推广的转化新模式

为丰富教师的转化选择,学校特别鼓励探索以下两种创新模式:

模式名称

核心内容

适用场景与优势

“先用后转”模式

1. 先使用后付费:允许企业免费或以极低成本试用技术(约定期限),待产生效益后,再以分期、提成等方式完成正式许可付费
2. 先使用后合作:在试用基础上,双方根据效果深化合作,可转向技术转让、合作研发或作价入股等

适用于技术成熟度有待市场检验、或教师希望与企业建立长期深度合作的成果。极大降低企业初期尝试风险,有利于建立互信,促成后续大额合作。

专利开放许可模式

专利权人自愿提出申请,在国家平台公布专利许可费用和条件,任何单位或个人按标准支付费用即可获得实施许可,是一种便捷的“一对多”许可方式

适用于应用面广、实用性强的“通用型”或“改进型”专利。手续简便、交易成本低,能实现专利的快速、广泛推广应用

重要激励政策提示:对于采用“先用后转”模式并成功转化的成果,若单项合同到账金额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经审核推荐,可被择优认定为视同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专利开放许可的收益分配按学校现有政策执行

四、工作安排与流程

1、清单发放与传达:科学技术部已将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有效专利清单发送至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请各单位传达至每一位相关教师。

2、意向征集与确认

请教师根据专利情况,在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有效专利清单表格中明确填写每项专利的转化意向,包括:是否同意转化、倾向于何种模式(转让/普通许可/“先用后转”/开放许可等)及初步费用设想。

3、材料汇总与提交: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负责汇总整理本单位的有效专利清单,经学院审核后,于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17:00前,将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科学技术部指定邮箱。

4、对于开放许可专利,同意开放的发明人需同步填写《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等配套材料

5、后续推进:科学技术部将对征集到的意向进行整理分析。对于“先用后转”意向强烈的专利,将通过多方渠道进行推介;对于开放许可专利,将统一办理平台备案手续

五、时间要求与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17:00

指定邮箱:kjc2396193@163.com

人:科学技术部成果科技术经理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104727475

注:关于“先用后转”及开放许可模式的详细政策解读、合同范本、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可咨询科学技术部或参阅后续发布的专题指南。

广东海洋大学科学技术部

202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