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管理工作,经研究,现决定对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2—2024年度立项的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名单见附件1)。
二、延期与撤项要求
2012—2022年度立项项目:不受理延期申请,须申请结项或撤项(附件3)。2023—2024年度立项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但延期次数不得超过2次。
三、结项材料要求
1. 按立项申请书完成预期成果,填写《结项审批表》(附件2,一式2份)。
2. 最终成果复印件2份:论文(期刊首页、目录及正文,原件备查);研究报告且未发表相关论文的:须附查重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30%。
3. 从《结项审批表》中提取《最终成果简介》和《总结报告》,形成两篇可编辑电子文档(通讯评审需要)。同时将《结项审批表》和成果电子版打包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统一为“课题立项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广东海洋大学”。
4. 由学院审核汇总后,于 2026年10月27日16:00前提交到湖光校区行政楼315室,电子版发送至 gdousk@163.com,主题写明“学院+市社科联清理项目”。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学院须做好清理工作,务必通知到项目负责人,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结项材料。退休和离职人员无法结项的,请联系本人申请撤项。
五、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或疏漏,请于 10月10日前 联系科技部。
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尹老师,0759-8218326。
科学技术部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