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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7-08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管理办法》(水科成发〔2010〕187号)规定,决定开展2010年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范围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面向社会开放,国内渔业科研、教学、推广及行政、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的成果(项目),请根据2010年修订的《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注意如下几点:
    (一)申报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的争议。
    (二)申报成果原则上应是2004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完成、符合要求的各类科研成果,已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的成果(国家自然奖、发明奖及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中华农业科技奖)不再受理申报。
    (三)鼓励“转化推广”成果按照相关规定积极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申报书》。申报书是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申报书填写说明填写。申报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格式见(水科成发〔2010〕187号)。
    (二)附件材料
    1.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视同已通过鉴定的成果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2.经国家科技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2009-2010年度查新);
   3.试验研究(推广)报告或总结以及技术规范、学术论文等;
   4.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成果推广应用面积、论文国内外引用情况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20份、申报书及全套附件合订材料一式2份(1份原件);
    电子材料:申报书主件电子版光盘1份。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应完全一致。
    四、申报截止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0年7月31日前报送到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励工作办公室(院成果与推广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伟丽 方  辉
    联系电话:010-68693276(兼传真),68670989
    E-mail:kongwl@cafs.ac.cn;fanghui@cafs.ac.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定路南青塔150号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成果与推广处,邮编:100141,下载网址:http://www.caf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