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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7-06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水平,依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管理细则(试行)》,教育厅决定组织2010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课题覆盖整个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域,课题管理实行计划单列、经费单列、独立评审,由教育厅提供经费资助。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选题范围
   
(一)课题类别。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属厅级课题,分为委托课题、重点资助课题、重点自筹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一般自筹课题。委托课题由省教育厅以直接委托的方式发放。
   
(二)选题范围。所选课题属《2010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指南》(附件1)提供的课题。自定课题不予受理。可在一般资助课题、一般自筹课题主标题下设置副标题,以细化研究方向。
   
二、课题立项
      2010
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共设委托课题2项,重点课题60项,一般课题为88项。委托课题、重点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两年,一般课题原则上为一年。
      2007
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每位申请者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课题(作为课题的负责人或课题参与者)。申报者必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岗专职人员。其中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课题只限专职辅导员申报,对获批准立项的课题项目,将安排专门导师指导课题研究,同时鼓励辅导员积极申报工作实践相关领域的课题。
        
(二)申报程序。此次申报主要包括以下六个环节: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统一组织初审并向教育厅推荐;教育厅组织人员核查申报表真实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批准并公布最终立项名单。课题申请人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书》(附件2)。学校要按有关要求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统一报送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学校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适当控制申报规模,我校推荐项目不超过12项。
   
四、其他事项
       
(一)《课题申报书》填报要求。《课题申报书》采用A4规格纸张,由申请人填写,学校初审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一式4份、电子文档1份连同《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一览表》720日前报送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除以上材料以外,其它无关材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行政楼309,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 ,联系人:周  斌,联系电话:13828259844E-mail:yehan_zhou@163.com)。
      

附件:1. 2010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指南下载点击
          2. 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书.doc

          3. 2010
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一览表下载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