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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处发布时间:2013-11-29浏览次数:


         

各人文社科研究有关单位:
    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201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正确学术导向。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紧围绕提升广东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开创我校人文社科繁荣发展新局面。
  二、重视我校特色和优势学科的发展。加强对海洋经济、海洋管理、海洋文化、海洋法律等涉海领域的研究,加强南海战略、南海维权等专题研究,着力推出体现我校特色、代表我校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类别有: 引导项目优选项目自由项目三类。除引导项目外,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申报。
    引导项目:由学校制定课题指南,规定研究方向,申请人必须根据指南申报,在指南的范围内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申报条件:申请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
    优选项目:主要从当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中筛选通过初评而未获立项或经专家推荐的项目进行资助;(申报条件:当年有申报以上四类项目的人员,且所申报的题目未获得立项)
    自由项目: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申报。(申报条件:有在研校选项目未结项不能申报)
    有在研校级项目(人才引进、博士启动项目除外)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此次各类项目。
    四、项目立项数及资助额度:引导项目约8项,每项1万元,优选项目约15项,每项0.8万元,自由项目20项左右,每项资助0.3~0.6万元。
    五、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科科研项目鼓励以系列论文(论文集)作为最终成果进行申报,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研究周期自2014年1月-2015年12月)。
    六、结题条件:
    引导项目结题条件: 1篇CSSCI核心期刊论文(厅级研究报告)和1篇一般期刊论文;
    优选项目结题条件: 1篇CSSCI核心论文(厅级研究报告)或4篇一般期刊论文;
    自由项目结题条件: 1篇CSSCI扩展版以上期刊论文或2篇一般期刊论文;
    发表的论文须注有相关项目信息,未注明的不作为该项目成果。以研究报告结题的,须具有市厅级以上政府机关单位的采纳证明;具有市局级机关单位及企业采纳证明的研究报告相当于一般期刊论文,未具有任何单位采纳证明的研究报告不视为项目正式成果。
     七、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负责人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只能参加一项;非负责人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加他人为课题组成员的取消申报资格;
  八、此次申报由各二级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人需提交《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后,须进行初审、排名、填制申报情况一览表后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科技处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
  九、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当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十、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5日前提交学院,各学院于12月18日前交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行政楼408),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经评审立项后,申报人再与学校签订立项合同(另行通知)
 十二、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集中组织、指导申请者进行申报,适当控制申报数量,切实提高申报质量;按照申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审核工作,提出审核意见;   
    十三、项目申报者及各单位如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  周老师、 陈老师,电话:2396193,邮箱:gdousk@163.com
广东海洋大学科技处
201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