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工作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思〔2014〕79号)的要求,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已启动。现将该课题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申报
(一)课题类别。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二)选题范围。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高校就业指导工作、高校学生助学工作、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等7个领域。题目自拟。
(三)申报条件。申报者必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岗专职人员,其中“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课题只限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2013年度以前的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在以往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中有不良学术诚信记录的,3年内不得申报此项课题。
(四)拟立项数量。立项课题70项,其中重点课题25项,一般课题45项。
(五)本年度科研课题向实践类课题倾斜。
积极鼓励能够反映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趋势新水平,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立足广东,体现地方特色,突出实践性的项目参加申报。积极鼓励“教师牵头、学生参与”的团队实践模式,充分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象的能动作用,课题研究由师生团队承担,使研究过程与教育过程相融合。鼓励整合全省或区域高校和社会资源开展课题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所在学校能提供经费资助的项目。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项目申报
(一)项目要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项目以学校为单位、以学校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二)项目内容。主要针对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突出问题。鼓励高校领导亲自抓调查研究,抓突破重点难点,从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改革创新、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素质、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壮大高校主流思想舆论、加强学生管理工作、深化实践育人机制、关注学生健康成长、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等方面选题,打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品牌。题目自拟。已经形成经验、取得成效的工作原则上不选为“创新项目”。
(三)项目管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项目实行学校领导主办、业务部门支持的工作机制。项目负责人要带头研究并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建立项目工作台帐,明确具体承办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各高校要为项目安排专项资金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保障。各承办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研究论证、规划分解、组织实施等工作。优秀项目研究成果将在全省高校推广。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包括六个环节: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统一组织初审并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人员核查申报表真实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省教育厅批准并公布最终立项名单。本次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我校限申报12项。我校名额分配为思政部申报不超过4项,其他学院及部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申报由学生处组织。每个学院或部门名额不超1个。
2.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项目,由各高校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研,选定创新项目,明确项目的目标、责任人、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填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报送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我校限申报1个项目。
(二)纸质申报材料采用A4规格纸张,由申请人填写,所在单位初审、排序后将申报书一式3份连同《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一览表》于
12月
25日前
交到学校科技处(行政楼408),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dousk@163.com。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三)在线填报。本次课题的评审工作将在线进行。纸质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后为申报人开通账户。请申报人登陆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szky.scnu.edu.cn,在线填写申报书,填写完毕后提交本校在线审核。
(四)联系方式。1、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1511房,邮政编码:510080。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0-37627462,E-mail:gdgxszk@163.com;信息系统管理员:王老师,联系电话:15626296793,sjx03@scnu.edu.cn)。2、学校科技处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396193。
(五)课题申报人员要认真对待申报工作并具备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研究的时间、精力及其他相关条件。省教育厅将根据《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课题管理,建立相关通报制度。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由广东省教育厅撤销其课题,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
附件:1.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书
附件1.doc
2.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表
附件2.doc
3.2014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一览表
附件3.doc
科技处
2014
年12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