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水科成发【2010】187号)精神,决定开展2016年度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受理申报范围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面向社会开放,国内渔业科研、教学、推广及行政、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方面的争议。
(二)申报成果原则上应是2010年(含)以后完成、符合要求的各类科研成果,已获国家及省部级(含)以上科技进步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中国水产科学研究所科技进步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一)申报书
申报书是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技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附件材料
按以下顺序排列,合计不超过40页。
1、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评价证书(或视同已通过鉴定的成果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2、经国家科技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2015-2016年度查新);
3、学术论文、技术规范、研究(推广)报告或总结等;
4、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成果推广应用面积、论文国内外引用情况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20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申报书及全套附件合订材料一式2份(1份原件);电子材料:申报书主件电子版光盘1份。
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应完全一致。
三、申报截止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7月10日前报送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易丽平 13702478380
科技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