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人口
学校首页
首页
学术动态
机构介绍
部门介绍
领导成员
科室职能
项目管理
自科项目
社科项目
成果管理
获奖成果
知识产权成果
成果转化
平台管理
重点科研平台
校内科研机构
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团队
学术委员会
组织机构
学术委员会章程
政策法规
科研项目
科研平台
成果及转化
其他
办事指南
关于组织开展“创新强校工程”科研类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截至2017年10月31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10-17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要求,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现组织2014-2016年“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科研类)结题与鉴定,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
一、项目范围
2014-2016年“创新强校工程”中,已到研究期限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类的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国际合作重大项目、创新团队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含教育科学类)、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二、结题、鉴定程序
(一)重大项目:包括: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应用研究重大项目、国际合作重大项目、创新团队项目。
结题程序:10月31日前,由项目组准备验收材料,提出验收申请,拟定验收专家名单(专家组由3-7名专家组成,其中校内专家不超过专家总人数的1/3)和验收程序后,纸质材料一式3份,经科技处审核,报省教育厅同意后,由学校组织会议验收。
鉴定程序:项目结题后,由科技处汇总后,统一组织专家按项目类型进行鉴定,依照评分确定鉴定等级,优秀项目不超过20%。
(二)一般项目:包括:特色创新类项目、特色创新教育科学类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结题程序:10月31日前,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上交验收材料一式5份,自然科学类项目交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人文社科类项目交至社会科学管理科,经科技处审核后,组织专家材料验收。
鉴定程序:组织专家材料验收时,同步按项目类型进行鉴定,依据专家评分确定鉴定等级,优秀项目不超过20%。
人文社科类项目如达到申报书或合同书(任务书)规定要求,研究成果标注项目来源,并符合以下要求,可申请免于鉴定。免于鉴定的项目在结题审批书里提出申请(说明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科技处审核。其中重大项目免于鉴定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5)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三、要求
(一)全部已到研究期限项目均要填报,到期未填报项目暂停项目经费开支。
1.之前已参加2016年底组织结题验收但未参加2017年上半年鉴定的项目,需重新按此通知要求提交验收材料一式5份用于鉴定;
2.已到研究期限达到任务要求的项目,提交验收材料用于结题和鉴定,其中重大项目一式3份、一般项目一式5份。
3.已到研究期限未达到任务要求的项目,可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为一年。
(二)全部验收鉴定材料均需按时报送纸质版,并附电子版。
1.自然科学类项目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313室),邮箱:gdou2383133@126.com。
2.人文社科类项目报送至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行政楼315室),邮箱:gdousk@163.com。
附件:
1.
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验收(鉴定)材料模板.rar
2.
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人文社科类)验收(鉴定)材料模板.rar
3.
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请在海大科技管理群文件共享中下载)
科技处
2017年10月17日
上一篇:
关于组织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已截止,截至11月10日)
下一篇:
关于组织2017年广东省海洋渔业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科技攻关与研发项目)验收及中期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