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8号)精神,做好我校“广东高校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和“广东高校重大科研项目与成果培育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自主创新能力,结合《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2017-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规划》,现组织我校2017年教育厅广东高校重点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入库工作,望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水产和海洋科学两个省级高水平学科,不纳入“创新强校工程”项目,水产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二、项目入库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本次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均纳入学校2017-2018年“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库,所有项目经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按评分排序,待教育厅下达申请认定通知后从库中择优上报,不再另行组织申报。
2. 上报教育厅申请认定的项目,其资助经费由学校在本校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经费中统筹安排。
3. 项目申报鼓励学科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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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单位应认真组织,按时完成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类别及限额
1. 省级重点建设平台,项目负责人需有高级职称,
各单位限额申报1项;申报经费:自然科学类60-80万元/项,人文社科类15-20万元/项;
2. 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及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申报额度项目负责人需有高级职称,且上一轮创新强校同类项目需结题,
各单位限额申报2项;申报经费:自然科学类40-60万元/项,人文社科类10-15万元/项;
3. 特色创新类项目(非教育科研项目),上一轮创新强校同类项目需结题,自然科学类正高级人员不得申报,
各单位限额申报2项;申报经费:自然科学类4万元/项,人文社科类2万元/项;
4. 特色创新类项目(教育科研项目),上一轮创新强校同类项目需结题,
各单位限额申报2项;申报经费:1.5万元/项
5. 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下职称,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人员可申报,已获上一轮创新强校同类项目资助人员不得申报,不限项;申报经费:自然科学类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1万元/项。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四、注意事项
1. 申报项目需符合《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2017-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规划》要求。
2. 已经省教育厅立项的创新强校工程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已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
联系人:自然科学类:杨老师、吴老师、戴老师 2383133
社会科学类:周老师、陈老师 2396158
科技处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