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19
年度
“
冲一流
”
与
“
一事一议
”
及
“
创新强校工程
”
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年末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校〔
2019
〕
58
号)
要求,决定对
科技处管理
的“冲一流”与“一事一议”及“创新强校工程”等三项省财政专项资金
(
下称“三项省财政专项资金”
)
支持的项目进行年末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末检查与结题验收的项目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年末检查:
由“三项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到
2019
年末仍未到期的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
1
)。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
3
(《广东海洋大学
2019
年度“冲一流”与“一事一议”及“创新强校工程”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年末检查登记表》)。
(二)结题验收:
由“三项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且建设期至
2019
年
12
月前结束的项目以及之前申请延期结题验收的项目,均列入本次结题验收范围(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
2
)。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
4
(《广东海洋大学
2019
年度“冲一流”与“一事一议”及“创新强校工程”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1.
已经结题的项目及
2019
年
5
月已提交结题材料但科技处未组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只需填写附件
4
。
2.
符合结题要求但未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
4
、附件
5
(结题报告(附件材料中论文只需附首页和项目资助标注页)及专家验收意见
(
草拟
)
)。
3.
未能结题的,填写附件
4
及附件
6
(《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申请延期或撤项(已延期两次后仍未能结题)。
二、
注意事项
1.
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阅读学校通知和相关管理文件,按时提交材料。
2.各单位在2019
年
12
月
13
日下班前把附件
3
、
4
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及学院领导签字)、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或附件
6
一式一份交到科技处
313
(自科)、
315
(社科),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
gdou2383133@126.com。
联系人:自然科学:吴老师 2383133
社会科学:陈老师 2396158
科技处
2019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