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科金发计〔2007〕45号)的精神,为了做好2008年度各类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申请2008年度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是面上项目、重点项目。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使用2008年新版申请书,请于2008年1月1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申请时须提交2份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必须有1 份是原件)及电子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凡有外单位人员参加的项目,被视为有合作单位,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的法人公章。
5.我校申请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受理工作,自2008年3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处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