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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7-12-24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科金发计〔2007〕45号)的精神,为了做好2008年度各类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申请2008年度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是面上项目、重点项目。
    2.申请者应认真阅读《2008年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使用2008年新版申请书,请于2008年1月1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申请时须提交2份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必须有1 份是原件)及电子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凡有外单位人员参加的项目,被视为有合作单位,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的法人公章。
    5.我校申请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受理工作,自2008年3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处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