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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校选科研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7-12-24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07年度校选科研项目开始接受申请,为做好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有关事项
    2007年度校选科研项目设团队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SCI、EI收录论文的作者申请的项目。
    (一)自然科学类项目设团队项目、面上项目和SCI、EI收录论文的作者申请的项目。
    1. 面上项目:鼓励自由探索,突出原始创新。重点资助列入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重点培养教师以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40岁以下的年轻教师申报的项目。每个项目资助强度1-2万元。
    2. 团队项目:资助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和多学科交叉研究,并具有鲜明特色和发展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的组成人员应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是勇于创新的优秀科研团队,研究团队40岁以下成员不少于40%,博士学位成员不少于40%。本年度团队项目资助2006年立项的项目5项,资助强度每项团队项目12万元,资助新立项红树林研究项目30万元。
    3. SCI、EI收录论文的作者申请的项目:每个项目资助强度1万元。
    (二)人文社科类项目设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1. 面上项目:重点资助列入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重点培养教师以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40岁以下的年轻教师申报的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两年,资助额度1万元。通过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2007年度规划项目匿名评审而未获立项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
    2. 重点项目:资助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和多学科交叉研究,并具有鲜明特色和发展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的组成人员应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是勇于创新的优秀科研团队,项目组成员40岁以下的不少于40%,博士学位成员不少于40%。资助强度每项每年3万元,三年滚动资助,每年经费拨付视研究进展情况而定。重点项目须经形式审查、综合评定等确定是否立项。
成果鼓励以著作或论文形式,为保证成果质量,对于论文形式的成果,面上项目要求必须在广东海洋大学确定的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或一般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或两篇以上的论文;重点项目最终成果必须出版两部或两部以上著作,同时必须在广东海洋大学确定的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或一般核心期刊上发表六篇或六篇以上论文。
    (三)申请要求
面上项目:
    1. 已获得过市厅级以上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受理面上项目申请;
    2. 具有教授职称的人员,已获得学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的各类人员,不受理申报校选面上项目申请。
    (四)申请办法
    自然科学类的,申请面上项目填写《广东海洋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的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均填写《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申请书表格可在学校科研处网页的下载区下载,申请书用A4纸打印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由所在单位统一送科研处(自然科学类的送项目管理科,人文社科类的送社会科学管理科)。各单位对本单位的自由申请项目必须认真审查并排队,在报送项目申请书的同时送来经排队后的项目申请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及各项目的电子文档。
    (五)申报时间
    2007年度校选项目申请时间为2008110 -12,逾期恕不受理。
    二、项目结题申报
    2007年底应结题的校选科研项目的负责人须按学校科研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于2008年1月12日前提交电子文件及2份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三、未到结题时间的校选项目,须撰写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并提交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1份。
    四、有关表格请在科研处网页下载。
 
 
 
 
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处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