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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网络协同制造与工业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食品安全”“精准农业”“智能农机装备”等5个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8-10-26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相关部署,根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要求,现启动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18~2019年度“网络协同制造与工业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食品安全”、“精准农业”、“智能农机装备”等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创新主体,包括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鼓励港澳地区高校院所作为牵头单位或独立申报;欢迎全国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评审与立项过程按照相关规定与广东省内单位平等对待。
  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联合相关优势单位进行申报。
  如企业作为牵头单位,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或大型龙头骨干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在本领域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创新平台,且以本领域领军人物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一般不少于70%。
  (二) 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5.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通过“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三、申报时间
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常年有效,采取“集中申报集中处理”与“常年申报分批处理”相结合的方式。2018年11月24日前提交的项目将作为首批启动组织项目。学校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
联系方式:
  1.具体要求见指南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540348498549-5471267762903750519.html
  2.联系人:杨原志,吴勇、戴建斌0759-2396173、2383133  
 
科技处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