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及《关于加强人文社科校选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科技处组织对2016年度校级人文社科研究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把检查结果公布如下。符合中检要求的,拨付第二批经费;不符合要求的,在下次中检通过后再拨付第二批经费。第二次不参加中检或中检没通过的,不再拨付第二批经费。
附件:1、2018年度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xls
2、成果与结题要求
(一)广东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鼓励以系列论文(论文集)作为最终成果进行申报,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
(二)重点项目和青年博士项目结题条件:1篇CSSCI核心期刊论文(厅级研究报告)和1篇一般期刊论文;一般项目结题条件:1篇CSSCI扩展版以上期刊论文或2篇一般期刊论文。
(三)发表的论文须注明有相关项目信息,未注明的不作为该项目成果。以研究报告结题的,须具有市厅级以上政府机关单位的采纳证明;具有市局级机关单位及企业采纳证明的研究报告相当于一般期刊论文,未具有任何单位采纳证明的研究报告不视为项目正式成果。
3、中检要求
中期检查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填写中检报告书,同时提交已发表的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并注明项目信息的论文一篇,或具有市级以上有关单位采纳证明的咨询报告一篇。
科技处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