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规划与法规处《关于征集2018年创新强校工程省财政资金项目的通知》和学校科研工作计划,现组织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科研类)进行征集和评审,请各单位抓紧时间,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相关工作:
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和项目拟立项名单的公示》,我校拟立项项目按照申报金额直接纳入此次征集范围。(见附件1)
二、征集类别:
此次征集包括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和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计划三类。其中,水产和海洋科学两个学科由“高水平大学学科建设”专项支持,不参与重点平台建设跃升、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的征集,但可参与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计划的征集。
1. 重点平台建设跃升计划。
从现有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库内,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由校外专家评审出库(已入库项目清单见附件2)后列入征集范围;该类项目应于建设期内申报省部级以上平台。
全校自然科学类立项不超过2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项;人文社科类立项不超过1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项。
2. 重大科研项目培育计划
排除已由教育厅立项项目后,按照2017年11月学校广东高校省级重大项目评审出库工作中专家评分顺序,择优纳入征集范围,不再另行评审(见附件3)。其中自然科学类立项不超过4项,资助额度不超过60万元/项;人文社科类立项不超过2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项的。
3. 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计划
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由校外专家评审后择优列入征集范围;该类项目应有一定的成果基础,通过进一步整合,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部级以上各类科技或社科奖项。
全校自然科学类立项不超过10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项;人文社科类立项不超过5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项。
三、申报要求:
1.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校科技〔2018〕3号)规定,各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承担“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逾期未结题(以任务书研究期限为准)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重大科研成果培育类,不受此限制。
2.重大成果须系统提供奖项、专利、论文、新标准、新品种等支撑材料,已具备申报奖项的基础。
3.重点平台和重大项目可在原申报材料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后直接报科技处,申报书格式见附件4;重大成果须提交申报表(见附件5)及支撑材料,经各二级单位推荐后报科技处。
4.申报纸质材料一式5份(重大培育项目材料一式3份)于4月26日12时前报送科技处,并发送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gdou2383133@126.com(自然科学)、gdousk@163.com(人文社科),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汇总后请专家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5.重点平台和重大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人需制作汇报PPT,学校组织现场答辩;
6.现场答辩时间拟定于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老师 2396173 戴老师 2383133
周老师 2383133 陈老师 2396158
附件:1.2017年度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和项目拟立项名单
2.创新强校项目(科研类)重点平台入库清单
3.创新强校项目(科研类)重大科研项目2017年评审情况
4.创新强校项目(科研类)重点项目(平台)申报书
5.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表
附件.zip
科技处
2017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