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做好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
200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文科单位、研究中心(所):
一、请各位老师将未经审查的项目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电子版,在8月28日前报送我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地址:
kyc@gdou.edu.cn,联系电话:2396193。
二、经审查合格的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含原件1份)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含原件1份)报送我科,同时把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的电子版发送到我科,邮箱地址:
kyc@gdou.edu.cn.
三、我校受理时间:9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处社会科学管理科
2006年7月15日
关于做好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 2006年度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社科规划办通〔2006〕13号
全省各有关单位及其科研管理部门: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指南》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予以发布。申报者可登录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网站(
http://www.gdpplgopss.gov.cn)下载专区下载以下相关文件:《关于做好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指南》(
下载打印>>>)、《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申请书》(A表)(
下载打印>>>)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B表)(
下载打印>>>)、《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下载打印>>>)。请认真领会《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指南》的精神,向本单位申报者详细传达(特别是今年的新变化和新要求),按有关规定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我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继续提高申报质量。2006年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具有全局意义。今年度拟立一般项目120项,青年项目20项,请各单位注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注重申报质量。
(二)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的申请者按照学科分类,在该学科《课题指南》范围内自行设计题目,进行课题论证。
(三)凡已申报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而未获准立项者,项目负责人在选题符合省社科规划2006年度课题指南且无在研省部级社科项目的条件下,可转申报200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一般、青年项目)。其中,申报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通过通讯初评且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可直接参加200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的会议复评,不用重新填写申请书,不用上交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和评审费(你单位申报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初评入围但未获准立项的名单附后);申报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没有通过通讯初评的项目必须重新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申请书》,并交纳评审费。
(四)请将你单位审查合格的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含原件1份)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5份,《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5年度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一份报送我办,同时把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以及申报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我办(邮箱地址:gdghb@21cn.net)。
(五)凡经我办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申请书予以淘汰,不再退回重报。
(六)申报受理时间:2006年7月12日—2006年9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2006年还将设立学科共建项目及后期资助项目,其申报及评审办法另行规定。教育学、心理学学科项目由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申报并组织实施管理。
请将本通知转发给申报200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
特此通知。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