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市2016-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业已启动。现将评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5月31日。
二、申报范围:凡是我市个人或集体在2016-2017年度编撰并正式出版的专著(含个人专业性论文集)、教材、译著或公开发表的论文、调研咨询报告,以及被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直部门单位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选。
三、申报方法:按照《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和《〈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文件见湛江社科网“社科评奖”栏目)。
四、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申报,请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好申报工作。
2、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件1),并将申请表(一式六份)和申报成果(论文类和调研咨询报告类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著作类原件四份)先送交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并填写《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附件2),于截止日期前提交至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行政楼315),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dousk@163.com。
3、评奖工作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成果原件)不再退还。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2396158。
附件:
1、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审批表.doc
2、湛江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doc
广东海洋大学科技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