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省社科项目管理,推动项目负责人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省社科规划办对2018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清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次清理的项目范围是:2018年度立项,至今已超出预期完成时间仍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凡属上述清理范围的项目请于2022年8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交到科技处社会科学管理科(行政楼315),超过规定时间申请结项的,省社科规划办不再受理。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督促好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结项材料逾期未申请鉴定结项。未提交结项材料或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省社科规划办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预留经费不予拨付,并按规定收回结余财政资金。被撤项或终止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各类校内项目。有撤项项目的学院当年将削减或不分配各类限项项目的申报名额。
四、结项要求和表格可在科技处网页-常用下载-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或通知附件下载。
科技处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239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