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最新版)

科技处工作职责

1.负责拟订全校科研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管理、协调全校的科学研究项目和课题。负责审理科技合同和科技协议书,并检查执行情况。协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组织与国外的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

2.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协调指导学校的研究所(室)的科技业务和建设工作。

4.承办学校科技项目的立项申报,对项目执行情况监督。

5.负责全校科技成果的审查、鉴定、上报和奖励申请以及知识产权工作。

6.协助有关专业学术学会、协会组织科研人员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组织全校各学科的学术交流和科技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

7.主管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科技开发和科技咨询服务工作。

8.负责全校科技统计工作,协助校档案室进行科技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9.在学校统一计划下,负责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的管理,协助财务处对上述经费进行监督检查。

10.负责校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