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最新版)

知识产权与成果科

在处长领导下,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组织结题科研项目的验收工作。

2.负责组织科技成果鉴定的各项工作。

3.负责组织科技成果报奖的各项工作。

4.负责全校科技成果的登记、奖励的各项工作。

5.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及有关管理工作,协助科技人员申请专利。

6.负责科技成果的宣传、转化、及推广工作。

7.负责向各级部门报送学校有关科技成果方面的材料。

8.负责组织及协调全校的学术活动及邀请校外专家来校作学术报告的工作,做好全校学术活动的总结、表扬、发放报酬及奖励等工作。

9.负责组织各类科技活动及科技服务活动。

10.负责全校科技统计工作。

11.负责科技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12.做好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